環氧乙烷安全措施
更新時間:2020-11-24 來源: 點擊:6202
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,嚴格遵守操作規程,熟練掌握操作技能,具備應急處置知識。嚴加密閉,防止泄漏,工作場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全面通風,遠離火種、熱源,工作場所嚴禁吸煙。生產、使用及貯存場所應設置泄漏檢測報警儀,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,配備兩套以上重型防護服。穿防靜電工作服,戴橡膠手套,工作場所濃度超標的,操作人員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。儲罐等壓力容器和設備應設置安全閥、壓力表、液位計、溫度計,并應裝有帶壓力、液位、溫度遠傳記錄和
環氧乙烷報警器等安全裝置,重點儲罐需設置緊急切斷裝置。
避免與酸類、堿類、醇類接觸。生產、儲存區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。在傳送過程中,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,防止產生靜電。禁止撞擊和震蕩。運輸環氧乙烷瓶時,應輕裝輕卸。嚴禁拋、滑、滾、碰。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。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。
環氧乙烷作業場所的濃度必須定期測定,并及時公布于現場。生產區域內,嚴禁明火和可能產生明火、火花的作業(固定動火區必須距離生產區30m以上)。生產需要或檢修期間需動火時,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。環氧乙烷系統運行時,不準敲擊,不準帶壓修理和緊固,不得超壓,嚴禁負壓。環氧乙烷設備、容器及管道在動火及進行大、小修之前應作充氮吹掃。所用氮氣的純度應大于98%。廠(車間)內的環氧乙烷設備、管道應按《化工企業靜電接地設計技術規定》要求采取防靜電措施,并在避雷保護范圍之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