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毒性氣體量程及報警值設定
更新時間:2021-04-26 來源: 點擊:8314
根據國家標準、規范的要求,相關企業在有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的工作場所,根據自動報警裝置技術水平,設置有毒氣體報警裝置。當設置報警裝置區域內的有毒氣體濃度達到報警設定值時,報警儀立即發出聲、光報警傳至裝置區控制室,使企業可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及措施,防止發生中毒事故,從而保證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。
設置報警裝置要求:根據氣體的理化性質、釋放源的特性、生產場地布置、地理條件、環境氣候、操作巡檢路線等條件進行設置,實現實時、有效報警。
設在可能釋放高毒、劇毒氣體的作業場所:
一般布置在氣體壓縮機和液體泵的密封處;
液體采樣口和氣體采樣口;
液體排液(水)口和放空口;
設備和管道的法蘭和閘門組等。
當不具備設置固定式報警儀的條件時,應配置
便攜式有毒氣體報警儀。
報警值設置要求:報警值設定應遵循安全、科學、可行的原則,確保現場勞動者及時響應,采取應急救援措施,消除異常情況。
報警值可設預報、警報、高報3級。用人單位應依據有毒氣體的毒性,現場條件和報警儀的選型,至少設報警值和高報值或預報值和報警值。
預報值和警報值可參考以下規范進行設置:
GB/T50493-2019《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標準》
GBZ/T223-2009 《工作場所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裝置設置規范 》
GBZ 2.1—2019《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:化學有害因素》
GBZ/T 300.1-2017 《工作場所空氣有毒物質測定》
GBZ/T 192.1-2007《工作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》
GBZ/T 295—2017 《職業人群生物監測方法總則》
GBZ/T 224—2010 《職業衛生名詞術語》
GBZ/T 229.2-2010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》
GBZ/T 225-2010《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指南》
高報值可根據有毒氣體及毒性,人員情況,事故后果,工藝和設備以及氣象條件等企業綜合考慮現場各種因素后確定。高報提示該場所有毒氣體大量釋放,已達到危險程度,應迅速啟動應急救險預案,做好工作人員的防護和相關人群的疏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