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2014年不完全統計,全國共發生燃氣爆炸事故350余起。而爆炸的根源通常都是燃氣泄漏,造成燃氣泄漏的兩大主要因素分別為設備問題及人為操作失誤。僅在2015年5月發生的41起燃氣事故中,設備問題就占到了39%的比重,而人為操作引起的事故則占27%,數量極為可觀。
究其原因,一是由于設備質量參差不齊,6月11日山西查處了一個黑窩點充裝液化氣,非正規廠家出廠的液化氣罐存在巨大潛在危險;二是設備缺少定期檢驗,具備資質的檢驗單位數量較少。如液化氣罐都規定三至四年進行一次“體檢”,然而很多使用者都忽略了這項確保安全的行為。在這一點上新疆烏魯木齊做的很好,從6月18日開始實現了全部液化氣罐均安裝電子標簽的舉措,實行全方位追蹤,及時發現安全隱患;三是人們缺少安全意識,在出現問題時沒有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。6月12日,繼葫蘆島連續兩期爆炸事故后,興城市對安全隱患展開大力排查,查封一處被居民樓環繞的非法經營液化氣的轉運窩點。如能加強居民對此種現象的重視,加大舉報力度,將有助于減少此類現象發生。為了消除安全隱患的發生,安裝液化氣報警器是有必要的。